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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939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5-09-16
标题 乱收费
内容 宁晋一中强迫学生家长使用电信手机号,每个学生交了一百五十元,听说校长和班主任每人给了一部手机。
回复人 宁晋县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5-09-29
答复内容       您好,收到留言反映“宁晋一中强迫学生使用电信手机号”的相关问题后,教育局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宁晋中学在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时,由电信公司给每位家长发了一份自愿使用该公司校讯通服务的通知,开学后,学校给班主任开会,要求要向家长说明情况,使用电信校讯通坚持自愿。最终结果:宁晋中学晶龙学区学生没有推行电信校讯通,本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购买了服务。在学生办理校讯通后,电信公司在校本部教学区与宿舍区分别为学生安装了可免费与家长联系的固定电话,同时为方便班主任与家长沟通,为每位班主任配备了可免费使用的手机。
      教育局强调,校讯通做为家校互联的工具,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同时鼓励各学校通过QQ、微信、飞信等多种方式与家长沟通,严禁强制学生购买校讯通服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